正当防卫,一直是法律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。近期,一起男子反杀案再次引发了社会热议。该案中,男子郝某某在遭遇攻击后进行反击,导致对方死亡,但最终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,这一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。
该案件发生在2020年8月,郝某某与郭某某因争执发生冲突。在争执过程中,郭某某用菜刀多处砍伤郝某某。在逃离现场后,郭某某再次返回,郝某某在紧急情况下用砖头反击,导致郭某某死亡。一审法院认为郝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,而是故意伤害,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。
郝某某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审理后,维持了原判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郝某某在冲突第一阶段结束后本可以选择报警和就医,但选择追赶郭某某引发第二阶段冲突,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,而是报复性伤害。因此,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郝某某有期徒刑十年。
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,主要焦点在于正当防卫的界定标准。一方面,郝某某的家属和辩护律师认为,郝某某是在自卫的情况下反击,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;另一方面,法院认为郝某某在冲突第一阶段结束后本可以选择报警和就医,但选择追赶郭某某引发第二阶段冲突,其行为不符正当防卫的条件。
面对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,郝某某的家属及辩护律师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申诉,寻求公正处理。他们坚信,郝某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,希望能够得到上级法院的支持。